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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
审计处是山东警察学院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(2016年之前名为审计室)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,按照审计署《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、教育部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在学院分管院领导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业务,认真履行审计职责。

审计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督、评价工作,维护学校内部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内部管理、党风廉政建设,提高办学效益和建立良好的经济工作秩序。

审计处共有人员4名,正副处长各一名,科长两名。下设两个科,审计一科主要负责工程审计和工程物资采购、验收等工作,审计二科主要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和工程之外的货物服务采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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